马耳他永久居民计划”,在2011年暂停,并被“高净值人士(HNWI)法案”所取代。2013年,面向非欧盟(EU)/欧洲经济区(EEA)/瑞士国民的“高净值人士(HNWI)法案”进一步被“全球永居计划法案(GRP)所取代,而在2014年,面向欧盟(EU)/欧洲经济区(EEA)/瑞士国民的“HNWI法案”也被“居留计划法案(TRP)”所取代。
这一系列新的法案与现已废除的“高净值人士(HNWI)”法案非常相似,旨在吸引高净值人士到马耳他居住。因此,按照法案规定,满足条件的人士将按照15%的统一优惠税率对境外收入征税(这部分人将免征境外资本收益税)。本地来源收入和收益应以35%的较高税率征税。
严格来说,HNWI法案、GRP法案和TRP法案并没有取代“马耳他永久居民计划”(尽管根据该计划不得发放新的许可证)。然而,在前法案获得永久居民许可证的人士将继续根据新法案计划享受优待,但还应满足如果要求:
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确保足以维持本人及其受抚养人的生活,而无需依赖于马耳他的社会援助系统。
拥有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与普通马耳他国民相同的一切疾病保险的能力。
此外,申报为永久居民许可证(PRP)持有人持有的财产不得由其他人及其家属等任何其他人占用。进一步讲,如果许可证持有人转让其部分资产,则被要求其必须补充另一项价值的新资产,以确保符合新计划规定的最低资产要求。
通过投资计划申请成功获得公民身份的人,将获得包括在160多个国家获得免签证旅行、在所有欧盟国家工作和生活(28个),在经济稳定繁荣的马耳他生活的权利,最重要的是,马耳他是一个安全的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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