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努阿图共和国已根据《国籍法第112章》第13D条正式立法通过《2016 年第220号国籍条例(捐献计划)法令》。该法令制定了捐献计划(Contribution Program) 的细则,透过捐献计划筹集资金并吸纳高质素的新移民,推动瓦国经济发展。
申请人须通过授权代理向瓦努阿图政府的国家开发专户作出指定数额的捐献,作出首期捐献后可根据国籍法(第112章)第13D条提交入籍申请。入籍申请个案通过入籍审查委员会的审核程序后便可提呈入籍委员会批准成为瓦努阿图共和国公民,从提交申请直至成为瓦国正式公民及取得护照需时约6至8星期。此外,申请人可连同其配偶、未成年子女、18至25岁在读子女及50岁以上父母一并提交入籍申请。
国籍法第112章第13D条内已订明, 总理可通过法令方式制定捐献计划的入籍申请要求,法令内所规定的捐献金额已包括申请人、其配偶及两名未成年子女的入籍申请。此外,总理亦可制定额外的征费,容许更多子女(包括18-25岁在读子女及50岁以上父母)一并申请入籍。
入籍委员会须于入籍申请提交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示,一般情况下可于30个工作天内完成。
2016年第220号国籍条例(捐献计划)法令内条文内已订明下列要点:
- 提交入籍申请的程序
- 捐献金额的要求
- 其他适用的征费项目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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